1.1 篮球比赛
一场篮球比赛由两队进行,每队有 5 名球员。 每支球队的目标是在对方球队的篮筐处得分并阻止对方得分。
篮球比赛由裁判员、台面人员和技术代表管理。
1.2 篮子:本队/对手
某队进攻的篮子是对方的篮子,某队防守的篮子是自己的篮子。
1.3 比赛获奖者
比赛时间结束时得分多的球队将成为比赛的获胜者。
第二条 法院
2.2 比赛场地
比赛场地应平坦、坚固、没有障碍物。 从边界线内缘测量,其尺寸为长28米、宽15米。
各国单项体育联合会有权批准现有的至少长26米、宽14米的比赛场地用于组织和比赛。
2.2 线
所有线条应使用相同颜色(最好是白色)绘制,宽度为 5 厘米,且清晰可见。
2.2.1 边界
比赛场地以两条端线(短边)和两条边线(长边)为界。 这些线不是比赛场地的一部分。
任何障碍物,包括坐在球队席上的障碍物,都应距离比赛场地至少 2 米。
2.2.2 中心线、中心圆和半圆
中线应从边线的中点开始,并与端线平行。 它超出每条边线 15 厘米。
中心圆应标在比赛场地的中央,半径为1.80米(从圆的外缘开始测量)。 如果中圈内侧有颜色,则其颜色必须与禁区内侧颜色相同。
比赛场地上划一个半径为1.80米(从圆外缘算起)的半圆,圆心位于两条罚球线的中点。
2.2.3 罚球线和禁区
罚球线应与每条端线平行。 从端线内缘到最外缘的长度为5.80米,长度为3.60米。 它的中点应该落在连接两条端线中点的假想线上。
禁区是比赛场地上标记的地面区域。 以端线、罚球线和从端线(所画线的外缘距端线中点3米)至罚球线外缘的两条线为界线。 除端线外,这些线都是禁区的一部分。 禁区可以着色,但必须与中心圈颜色相同。
罚球时禁区两侧留给球员的篮板位置应如图2所示进行标记。
2.2.3 三分球投篮区域
一支球队的三分球投篮区域是比赛场地的整个地面区域,但受下列条件限制的靠近对方篮筐的区域除外。 这些条件包括:
·从端线画两条垂直于端线的平行线。 外缘距对方篮筐中心垂直线与地面交点6.25米。 交点与端线内缘中点的距离为1.575米。
· 以上面指定的同一点为圆心,画一个半径为6.25米(测量到圆弧外缘)的半圆,与两条平行线相交。
2.2.5 球队席区域
球队席区域应标记在球场一侧、记分台与球队同一侧。
每个区域以一条从端线向外延伸的至少 2 米长的线和另一条距离中线 5 米、与边线成直角且至少 2 米长的线为界。
球队席区域必须有14个座位,供教练员、替补篮球运动员、裁判员和网友使用。 任何其他人员应距离球队替补席至少 2 米。
2.3 记录台和替换椅子的位置
第三条 设备
需要以下设备:
·块,包括:
- 篮板;
— 装有耐压箍和网的篮子;
——篮板支撑结构(包括包裹)。
·篮球。
·比赛计时钟。
·记分板。
·24秒装置。
· 用于暂停的秒表或合适的(可见的)设备(不是比赛时钟)。
·两个独立的、明显不同的、非常响亮的信号。
·记录表。
· 球员犯规迹象。
·全队犯规。
·替代控球指标。
·比赛场地。
·比赛场地。
·充足的照明。
篮球装备的更详细描述可以在《篮球装备附录》(FIBA)中找到。
第四条 团队
4.1 定义
4.1.1 当队员按照竞赛组织部门的规定(包括年龄限制规定)被认定为队伍成员时,即为合格的队员。
4.1.2 当一名队员的姓名在比赛开始前已登记在记分表上,并且既没有被取消比赛资格,也没有犯规5次时,则该队员是有资格参加比赛的队员。
4.1.3 比赛期间,队员:
·当一名球员在比赛场上并且有资格参加比赛时。
·当他不在比赛场上但有资格参加比赛时替补。
• 球员犯规5 次后被驱逐,不再有资格参加比赛。
4.1.4 比赛休息期间,所有有资格参加比赛的队员均被视为选手。
4.2 规定
4.2.1各队应按以下要求组成;
·符合资格的团队成员不超过12人,包括队长。
·一名教练和一名助理教练(如果球队需要的话)。
·团队长凳上最多可坐 5 名具有专门职责的团队成员,例如团队领导、医生、理疗师、统计学家和翻译。
4.2.2 比赛期间,每队应有5名球员在场,并可以替换。
4.2.3 替补球员成为球员以及球员成为替补球员:
·当裁判员要求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时。
·在登记暂停或比赛休息期间,当替补球员请求记分台上的替补球员时。
4.3 服装
4.3.1 队员的服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背心正反面主色相同。
所有球员必须将背心塞进比赛短裤中。 允许穿一件衣服。
· 圆领衬衫(无论款式如何)不得穿在背心下面,除非团队成员得到医生的书面同意。 如果获得此类许可,圆领的颜色必须与背心的主色相同。
短裤的主色正反面相同,但不一定与背心颜色相同。
·允许穿比短裤长的裤袜,只要它们与短裤的颜色相同。
4.3.2 每位队员应穿着正面和背面有号码的球衣。 清晰的单色号码与球衣的颜色明显不同。
该数字应清晰可见,并且:
·背面的号码宽度至少为20cm。
·前胸的数字至少高10厘米。
·数字宽度至少为2厘米。
·参赛队应使用1至15的号码。国家联合会保留出于比赛目的批准任何其他最多两位数的号码的权利。
·同一队的队员不得穿相同的号码。
·任何广告或标牌应距离号码至少5厘米。
4.3.3 队伍必须至少拥有两套背心,并且:
·排名第十的一线队(主队)应穿浅色球衣(最好是白色)。
·排名第十的第二队(客队)应穿深色背心。
·但是,如果参加比赛的两队同意,他们可以交换背心的颜色。
4.4 其他设备
4.4.1 队员使用的所有装备必须符合比赛要求。 不允许使用任何旨在增加运动员身高或伸展范围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获得不公平优势的装备。
4.4.2 队员不得佩戴可能对其他队员造成伤害的装备(物品)。
·禁止携带以下物品:
- 用于手指、手、手腕、肘部或臀部的防护装置、模块或覆盖物,由皮革、塑料、软塑料、金属或任何其他硬质材料制成,即使覆盖有软覆盖物。
——会割伤或划伤的物品(指甲必须剪短)
- 头饰、发饰和珠宝。
·允许携带以下物品:
- 肩膀、大腿上部或小腿的防护装备(如果材料已充分包扎)。
- 正确包扎护膝。
- 鼻子保护器,即使由硬质材料制成。
— 不会对其他团队成员构成危险的眼镜。
头带最大宽度为5座和10座,材质为纯色棉、软塑料或橡胶,不会造成划痕。
4.4.3 本文未明确提及的任何其他设备。 必须得到FIBA技术委员会的批准。
第五条 队员:受伤
5.1 如果球员受伤,裁判员可以停止比赛。
5.2 如果受伤发生时球是活球,则在控制跑道的球队投篮、球失去控制、停止进攻或球已成为死球之前,裁判员不得宣布球。 如果需要保护受伤队员时,裁判员可以立即中断比赛。
5.3 如果受伤队员不能立即继续比赛(大约15秒),或者需要治疗,必须被替换,球队必须在少于5名队员的情况下继续比赛。
5.4 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和队员经裁判员允许可以进入比赛场地,在受伤队员被替换之前对其进行照顾。
5.5 如果医生确定受伤队员需要立即治疗,医生可以未经裁判员许可进入比赛场地。
5.6 比赛期间,如有流血或受伤的队伍必须被替换。 在流血停止并且受影响的区域或伤口得到完全、安全的包扎之前,球员不得返回球场。
在同一停赛期间,任何要求暂停的球队都将被登记。 如果受伤球员或流血或受伤的球员康复,该球员可以继续比赛。
5.7 如果判给受伤队员罚球,则必须由其替补队员罚球。 在比赛的下一个计时时段之前,替补球员不能被替换。
5.8 比赛开始时由教练指定上场的球员在受伤时可以被替换。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手愿意,也有权替换相同数量的球员。
第六条 队长:职责和权力
6.1 队长是在场上代表本队的球员。 比赛期间,他可以联系裁判获取信息。 必须礼貌地执行此操作,并且仅在死球且比赛计时钟停止时执行。
6.2 队长可以兼任教练员。
6.3 如果球队对比赛结果提出抗议,并在记分表上“抗议队长签名”栏中签名,队长应在比赛结束后立即通知裁判员。
第七条 教练员的责任和权力
7.1 在比赛预定开始前至少20分钟,各教练员或其代表应提交有资格参加该场比赛的队员和队长的姓名和相应号码。
教练员和助理教练员名单交给记录员。 所有名字记在记分表上的队员都有权参加比赛,即使他们是在比赛开始后才到达的。
7.2 比赛开始前至少10分钟,每位教练员应在记分表L上签字,确认已填写本队队员姓名、对应号码和教练员姓名,并注明首发的五名队员游戏。 “A”队教练应首先提供此信息。
7.3 除非本规则另有规定,只有教练员和助理教练员(以及替补队员和队员)等才允许进入并停留在自己的球队席区域。
7.4 教练或助理教练可以在比赛期间前往记分台获取统计数据,并且只有在球变成死球并且比赛计时钟停止时才可以。
7.5 比赛期间只有教练员可以保持站立。 在比赛期间,只要他留在球队的替补席区域内,他就可以与球员交谈。
7.6 如果有助理教练员,他的名字必须在比赛开始前记在旗手记录表上(他不必签名)。 教练员因故不能继续工作的,应当承担教练员的全部职责和权力。
7.7 当队长离开比赛场地时,教练员应向裁判员通报在场的队长队员的号码。
7.8 如果没有教练员或教练员无法继续工作且记分表上没有其他助理教练员(因为后者无法继续工作),则由队长代理教练员。 如果队长必须离开赛场,他可以继续担任教练。
然而,如果他因犯规被取消资格而必须离开,或者因伤而无法执教,则担任教练的替补人员将接替他的位置。
7.9 在规则未确定罚球手的所有情况下,教练员应指定罚球手。
第八条 比赛时间、平局比分和决战阶段(加时赛)
• 一名球员对任何一名球员犯规,而对方球员仍在投篮并仍控制着球,并且他以连续动作完成了犯规发生前开始的投篮。
如果在裁判员鸣哨后出现以下情况,则不适用本规则,并且不会得分:
- 每节比赛结束时,比赛计时钟信号响起。
——24秒后设备信号响起。
——做了全新的射击动作。
第九条 一场比赛或一场比赛的开始和结束
9.1 对于跳球,当跳球球员合法拍球时,第一节开始。
9.2 掷界外球后,当球触及场上的队员或被场上的队员合法触及时,所有其他时段开始。
9.3 如果一支球队在比赛场地上准备比赛的队员少于 5 人,则比赛不能开始。
9.4 对于所有比赛,赛程表中指定的第一支球队(主队)的球队席应位于记分台左侧,面向比赛场地和该队自己的篮筐。
然而,如果两队都同意,他们可以交换替补席或篮筐。
9.5 第一节和第三节开始前,球队有权在对方篮筐所在的半场进行赛前准备。
9.6 下半场比赛,两队应交换篮筐。
9.7 在所有加时赛中,球队应继续面对与第四节相同的篮筐进行比赛。
9.8 当比赛计时钟信号结束比赛时间时,一节、决胜期或比赛结束。
第十条 球的状态
10.1 球可能是活球,也可能是死球。
10.2 在下列情况下,球变为活球:
在跳球中,当球被跳投者合法地拍击时。
在罚球期间,罚球手可以控球。
在掷界外球期间,球可供掷界外球球员使用。
10.3 在以下情况下,球成为死球:
当投篮或罚球命中时。
当裁判员吹响哨子时,球即为活球。
罚球时球显然不会进入篮筐,罚球之后是:
在另一个(多次)罚球中。
进一步处罚(罚球和/或界外球)。
每节比赛结束时,比赛计时钟信号响起。
当球队控球 24 秒时,设备信号响起。
在发生上述情况后,当投篮过程中飞行中的球被任一队的球员触碰时:
——裁判吹响哨子。
---每节结束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起。
---24秒后设备信号响起。
10.4 在下列情况下,如果球不是死球并击中篮筐,则在以下情况下得分:
球正在飞行并且:
——裁判吹响哨子。
---每节结束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起。
---24秒后设备信号响起。
当罚球球在飞行中时,裁判员会因除罚球队员以外的任何违规行为而鸣哨。
球员在对手正在投篮并控制球时对任何对手犯规,并以连续动作完成犯规发生前开始的投篮。
如果在裁判吹哨后进行全新的射门,则不适用此规则,也不会得分。
如果球员连续进行投篮动作并且比赛时钟信号或 24 秒设备信号响起以结束一节,则此规则不适用且不计入在内。
第十一条 运动员、教练员的职务
11.1 球员的位置由他所接触的地面决定。 当玩家跳到空中时,他会保持在上次接触地面时的位置。 这包括边界线、中线、三分线、罚球线和罚球区标记线。 11.2 裁判员的位置与运动员的位置相同。 当球接触裁判员时,就如同接触裁判员所在的地面一样。
12 跳球和交替控球
12.1 定义 12.1.1 当裁判在第一节开始时将球扔到任意两名对方球员之间的中圈内时,即为跳球。 12.1.2 当每队的一名或多名球员用一只或两只手牢牢地握住球,以致任何一名球员在不做出粗暴动作的情况下都无法获得球权时,即构成对球的挑战。 12.2 步骤 12.2.1 每个跳投者的脚应站在最靠近自己篮筐的半圆内,其中一只脚最靠近中线。
12.2.2 如果对方队员声称占据其中一个位置,则同队队员不得占据圈内相邻的位置。 12.2.3 然后,裁判员应将球向上(垂直)抛到两名对方球员之间,投掷高度大于任何一名球员跳跃所能达到的高度。 12.2.4 球到达最高点后,必须由一名或两名跳投员用手拍打。 12.2.5 在球被合法拍击之前,任何跳跃球员都不得离开自己的位置。 12.2.6 在球触及非跳跃队员或地面之前,跳跃队员不得接球或拍击球两次以上。 12.2.7 如果球没有被至少一名跳球员击中,则应重新跳球。 12.2.8 在球被合法拍击之前,非跳跃队员的任何身体部位均不得位于圆圈(圆柱体)上或上方。 12.2.9 违反第 12.2.1、12.2.4、12.2.5、12.2.6 和 12.2.8 条的行为即为违规。
12.3 跳球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就会发生跳球情况:
• 一起处理争吵;
• 球出界,裁判员不确定或对谁是最后触球的球员有争议;
•在最后一次或唯一一次不成功的罚球中,双方球员均出现罚球违例;
• 活球保留在篮架上(罚球之间除外);
• 当任何一方既不控制球也不控球时,球就成为死球;
• 两队均判罚球后,不再执行其他处罚,并且在第一次犯规或违例之前,任何一方都没有控制球或控球权。
• 除第 1 部分外的所有部分都将开始。
12.4 替代所有权
12.4.1 交替控球是一种通过掷界外球而不是跳球来使球存活的方法。
12.4.2 在所有跳球情况下,各队将在最近发生跳球情况的位置交替拥有掷球入界权。
12.4.3 第一节开始跳球后未取得场上活球控制权的球队开始交替控球。
12.4.4 在任何一节结束时交替拥有所有权的球队应在记分台对面的中线延长部分开始其下一次控球。
12.4.5 交替拥有:
• 当一名球员可以控球时,掷球入界开始。
• 结束时间:
- 当球接触到场上的球员或被他合法接触时;
——当掷界外球球队发生违规时;
- 掷球入界时,活球停留在篮架上。
12.4.6 交替拥有掷球入界权的球队应由指向对方篮筐的交替拥有箭头来指定。 当交替拥有掷界外球结束时,箭头的方向立即反转。
12.4.7 一方在交替拥有掷界外球时犯规,则该队将失去交替拥有掷界外球的机会。 交替拥有箭头立即反转,表明违规对方球队有权在下一个跳球时交替拥有掷球入界。 然后将球判给犯规球队的对手,比赛继续进行掷球入界,就好像这是正常的违规一样(即不是交替拥有掷球入界)。
12.4.8 任一队犯规:
•第1 节以外的其他节开始之前; 或者
• 交替拥有掷球入界。
不得让掷界外球球队失去交替拥有掷球入界权。
如果此类犯规发生在每节开始时球接触场上球员之前的首次掷界外球期间,则视为在比赛时间内发生并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三条 如何打球
13.1 定义
比赛过程中,只能用手打球,可以向任何方向传、投、射、滚或运球,但须遵守本规则的限制。
13.2 规定
13.2.1 带球跑动、故意用腿的任何部位踢球或挡球或用拳头击球均属违规。 但是,球不小心接触到腿的任何部分,或者腿的任何部分不小心接触到球,都不构成违规。
13.2.2 在传球或抢篮板时从下方伸手穿过篮筐触球属于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 球的控制
14.1 当球队的一名球员控制活球时(因为他正在持球、运球或接触活球),球队控制开始。
14.2 在以下情况下,团队控制继续进行:
•当球队的一名球员控制活球时。
•当球在同一队的球员之间传递时
14.3 团队控制在以下情况下结束:
•当对方球员获得球权时。
•当球变成死球时。
• 在投篮或罚球期间,球已离开球员的手。
第十五条 球员进行投篮动作
15.1 投篮或罚球是指球员手中持球并将球从空中传向对方篮筐。
投篮:用手将球直接击向对方篮筐。
扣篮:用一只手或双手将球强行落入对方篮筐。
投篮和扣篮也被视为投篮。
15.2 投篮动作:
• 开始:当球员开始移动时(通常在球离开手之前),根据裁判的判断,向对方篮筐投掷、投篮或扣篮以发起得分尝试。
• 结束:当球离开球员的手时,例如投篮球员在空中,而他的脚回到地面。
试图得分的球员可能会被对手抓住手臂,从而阻止他得分,甚至被视为尝试得分。 在这种情况下,球不一定要离开球员的手。
跑步所采取的合法步数与射击动作之间没有任何联系。
15.3 射击动作中的连续运动:
• 当球停在球员手中并且投篮动作(通常是向上)开始时开始。 • 投篮尝试中必须包括球员的手臂和/或身体运动。
•如果进行新的射击动作则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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